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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南亞海豐5廠於規定期限內完全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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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6-22 21:32   更新日期: 2011-06-22 21:34   天眼日報記者 陳文章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文章/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南亞海豐5廠於規定期限內完全停工

據台塑所簽署南亞海豐5廠停工備忘錄顯示,最慢停工的乙二醇三廠須於6月20日前完成停工,縣府21日率領專家學者實地勘驗後,確認該廠於期限內完成停工外,其餘4廠亦處完全停工,縣府重申,經濟發展固然重要,但不能凌駕於鄉親生命財產安全之上,希望六輕記取教訓,努力做好零工安事故。

副縣長林源泉21日下午率專家學者王世洲委員、謝和霖委員、縣府建設、勞工、消防及環保等單位,前往六輕海豐總廠現勘乙二醇三廠停工狀況,確認完全停工,同時驅車前往已完全停工的異壬醇廠、丁二醇廠、丙二酚廠及乙二醇二廠等4廠勘驗。

林副縣長表示,縣府勒令南亞海豐5廠停工,完全以維護鄉親的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考量,希望六輕牢記教訓,痛定思痛,做好工安體檢後再提復工計畫,待相關單位檢查通過後,才會准予復工。

縣府要求南亞海豐廠須於規定期限停工,完全以環保、工安及保障沿海鄉親的生命財產為考量之依據,絕無以企業生產成本或獲利來裁決停工的日期,希望此次停工處分,六輕能當成警惕與教訓,努力做好工安,挽回企業形象。

台塑所簽署南亞海豐5廠區停工備忘錄顯示,各廠完全停工日期為異壬醇(INA)廠6月5日,丁二醇廠6月12日,丙二酚廠及乙二醇二廠6月15日及乙二醇三廠6月20日,21日經專家學者勘驗後,確認上述5廠均於規定期限內完全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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