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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7月1日起全民”四”機而動,機不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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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6-27 20:26   更新日期: 2011-06-27 20:28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 花蓮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古惠英/花蓮縣報導】

花蓮縣7月1日起全民”四”機而動,機不可失

行政院環保署於去(99)年12月30日公告「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將於今(100)年7月1日施行,為使花蓮縣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熟悉四機(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回收作業流程,環保局特別於日前上午11時假全國電子中正店,辦理實機操作說明會。

操作流程包括系統登錄、列印管制聯單、消費者權益須知確認單及線上資料填報等,從一開始系統操作到最後之回收清除作業,皆有完整詳細之說明。環保局表示,依公告內容業者應依規定向環保署辦理申報、設置資源回收設施及標示等,並免費回收眾的廢四機,以及將回收後之廢四機交付取得合格登記證之回收、處理業及地方清潔隊,請業者務必做好相關管理及回收的工作,另申報系統將於7月1日正式啟用,公告規定需於6月30日前向環保署提出系統帳號密碼申請,倘因店內無電腦設備、人力不足或資本額為100萬以下者,亦請提出書面申報申請,請業者依規定於期限前完成申請,以免受罰。

環保局提醒,夏季天候炎熱,近日安裝冷氣之民眾相當多,消費者可於購買新機時同時將舊機交付業者「免費」回收,但請特別注意,免費回收範圍限於同一運送地址、噸數不得超過三噸,且不包含施工及拆卸工程。為使現行之電子電器物品回收管道及流向更加健全,故請業者務必配合政策實施,也請民眾勿亂將廢四機任意丟棄,「花蓮好山水、你我攜手護」,7月1日起「機」不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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