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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萬現金險遭騙 雲林縣虎尾警方即時勤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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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5-03 18:23   更新日期: 2009-05-03 18:24   天眼日報記者 吳達人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達人/雲林縣報導】

住在虎尾鎮西安里長春路之老婦人陳0鸞(79歲),於98年04月29日14時許,有一名不詳年籍之男子至家中,自稱伊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告知陳姓老婦人她涉嫌洗錢防制法,要她將銀行存款全數領出,交由他代為保管,待案件調查清楚後,再行歸還等語云云,並要陳婦先領完錢後再電話連絡,陳姓老婦人為純樸之人,聽到她有涉嫌案件,心生恐慌及不安,不疑有詐,就急忙帶著第一銀行存簿及印鑑,前往位於虎尾鎮中正路第一銀行虎尾分行,欲提領新台幣一佰五十萬元,在臨櫃提領時,銀行之職員發現可疑,即電話通知虎尾警分局前往處理。

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警員陳芳成與林宏吉,在線上執行巡邏勤務,於98年04月30日14時15分接獲通報後,隨即驅車前往虎尾鎮第一銀行虎尾分行處理

,在到達後遇見陳姓老婦人,向其詢問為何要提領這麼多現金,林婦就將在家遇見該名不詳年籍之男子及過程逐一告訴,當警方得知此情事後,要找該名陌生男子詢問時,發現該名男子已做賊心虛先行逃離,警方即向陳姓老婦人告知,該不詳年籍之男子為詐騙集團成員,他所稱之情事,係為詐騙手法,陳姓婦人在詳聽警員之解說後,仍不相信警方解說,後經警方取得老婦兒子電話,在老婦兒子的協助勸阻下,老婦終於相信她險遭詐,放棄提領現金之念頭,隨即由警方載回住家休息,該名老婦及其兒子,對於警方能用心的勸阻,使其免將一生的積蓄領給歹徒,相當感謝。

虎尾警分局分局長黃崑埤表示:現今社會詐騙方式,花樣眾多,防不勝防,一不小心就會跌入圈套內,希望民眾不與陌生人隨便搭訕,不聽信其花言巧語,因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見可疑,應多查證,多詢問,不要貪心,最重要的是應即時報警處理,自然就可避免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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