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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憲法基本權保障談軍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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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5-03 19:10   更新日期: 2009-05-03 19:12   編輯部 編輯代上傳 / 台北市 報道  

【編輯部編輯代上傳/台北市報道】

從憲法基本權保障談軍人權益

軍隊乃國家有組織的武力,不僅是國力的展現,亦為國家賴以生存發展的

基本工具。一個國家如果沒有軍事力量的支援,則一切的戰略及政策,終將只是海市蜃樓的幻影,而不切實際。

隨著人權高漲及憲政主義的勃興,要求軍隊民主化、法制化,不僅成為民

主國家的實質內涵。由於人民基本權的保障乃憲法基本價直秩序,近年來軍人的人權保障逐漸受到重視。

法制上如何落實軍人人權的保障:

在討論軍人基本權的保障之前,應先明瞭軍人在憲法上之地位。軍人的憲法地位,原則上與一般人民既屬相同,因之所享有之基本權亦無不同。雖然基於軍事效能、紀律及勤務之特殊,以及軍人與國家間的特別權力關係,對於某些基本權以法律保留方式加以限制,此僅對負有特別義務之國民、軍人。對軍人所有的基本人權,並無任意剝奪,只不過是對其行使加以限制。因此,一般人所享有之人權,軍人亦應享有。

人權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人性尊嚴:此為人權的最高價值,亦為人權保障的基本核心。

二、自由權:此與傳統自由權相當。

三、平等權:平等權之內容包括:法律前的平等,禁止差別待遇,文化、宗

教及語言多樣性的尊重,男女平等,保障兒童、高齡者及殘障

者之權利。

四、經濟社會權。

五、市民權:此包括政治及外交上的權利。

六、司法受益權:主要指司法程序上各種權利之保障。

為有效保障軍人人權,積極建構統一的軍人權益規範,實已刻不容緩,日前有提倡制定「軍人法」之議,軍人法之立法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維護軍人之人性尊嚴,應享有一般基本權之保障。

二、明定身分權之保障。

三、對自由權予以合理之保障及限制。

四、積極落實平等權之意涵。

五、強化軍人政治上之權利。

六、提昇軍人之經濟社會權,使其無後顧之憂。

七、健全軍人權利救濟制度。

軍人的基本權雖與一般人民基本權,有不同的歷史淵源及發展脈絡,原本憲法上基本權並不適用於軍人,隨著近代民主思潮及憲政主義的發展,普遍認為軍人是國家的國民,亦係法治國家的組成人民。人權保障的觀點而言,軍人實應如同一般公民,受憲法基本權的保障,因此,未來軍人法的立法,如何將此一理念落實於條文之中,藉以組織運作合乎社會變遷、民主理念及人權保障觀念的軍隊,進而厚植國防力量,應是未來努力的重點。

撰寫人:陳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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