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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騎樓還道於民,高雄市試辦公寓大廈申請騎樓禁停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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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7-22 22:45   更新日期: 2011-07-22 22:47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永明/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首座申請騎樓禁停機車之公寓大廈「皇家之星大樓」,交通局設置騎樓禁停標誌,請市民朋友行經該路段注意及依規定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騎樓原則係採禁停車輛(包括機車),如相關主管機關另有特別規定,再從其規定。由於高雄市長久以來民眾多以機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為滿足其停車需求,警察局於78年訂定「高雄市整理機器腳踏車慢車攤架停放秩序實施要點」,規範機車可以按騎樓地(車頭向內、後輪與外緣標齊)、人行道(需2.5米以上寬度)及路邊(順向停放)之順序,以供機車依循停放。

為鼓勵公寓大廈騎樓還道於行人,並達美化市容之目的,交通局於100年6月起實施「公寓大廈申請騎樓禁停機車試辦計畫」,公寓大廈之自設機車位數量若滿足申請騎樓禁停範圍可停放機車數量70%以上(機車位尺寸以長2公尺、寬1公尺標準換算之),即可檢具以下文件:1.申請書。2.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載明同意申請決議內容)3.同意書。(提供騎樓設置必要標誌標線、申請案範圍除既有路邊機車位外不再增設及試辦計畫中止可能性)4.建物使用執照影本乙份。5.地面1樓(可判別騎樓範圍)竣工平面圖影本。6.自設機車位樓層竣工平面圖影本及現況使用情形相片各乙份。向交通局提出申請,經交通局檢核資料符合要件後,再派員現場會勘後據以辦理。相關申請表格可從交通局網站首頁(http://www.tbkc.gov.tw/index.asp)-標單下載-表單類別中選擇其他項目下載取得。

皇家之星大樓(七賢一路自錦田路至洛陽街間北側)是高雄市首座申請騎樓禁停機車之公寓大廈,交通局已於7月11日設置騎樓禁停標誌,請市民朋友行經該路段注意及依規定停車,後續亦協請警察局配合取締違停行為。

交通局亦歡迎高雄市各公寓大廈依自身條件及需求提出申請,以維高雄市市容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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