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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政府消保官稽查市售口罩銷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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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5-04 16:34   更新日期: 2009-05-05 01:37   天眼日報記者 鄒秀文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鄒秀文/台中市報導】

臺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昨(四)日會同警察局、衛生局等相關人員突擊稽查四家藥粧連鎖店及藥局業者是否有囤積口罩或哄抬價格等不法情事,藥粧連鎖店並無發現漲價情形,但一般型口罩因民眾預期性搶購有缺貨情形,其中一家藥局則漲價百分三十至五十,業者也拿出進貨單表示是因為上游廠商漲價,翟威甯當場請警察局另外進行調查,翟威甯也呼籲民眾不要因一時恐慌搶購口罩,讓業者有藉機漲價空間。

因應H1N1新型流感疫情蔓延,臺中縣全面戒備,消保官翟威甯接獲民眾反應日前去藥局買口罩發現都變貴了,翟威甯昨日立即會同警察局、衛生局等相關人員突擊稽查四家藥粧連鎖店及藥局業者,此次無預警稽查,藥粧連鎖店部分並未發現有趁機囤積或哄抬價格之情形,醫療型、N95口罩皆還有販售,惟一般型口罩販售之數量可能民眾因預期性心理搶買口罩而造成缺貨。

另外,藥局部分則發現一家口罩販賣價格漲價百分三十至五十,活性碳口罩一盒五十個從三百五十元漲至五百元,一般型從三百元漲至四百元,業者拿出進貨單表示,是上游廠商從一個五元漲至八元,因此跟著漲價,翟威甯當場請警察局另外進行調查。

翟威甯表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之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翟威甯除呼籲業者不要違法外,也希望民眾注意衛生相關單位發布的資訊做好個人防護工作,不必太恐慌造成搶購,讓業者有趁機漲價空間。

翟威甯也強調,目前警察局、法務部臺中縣調查站、臺中縣地檢署皆已建立連絡管道,若有發現業者囤積口罩或哄抬物價等違法情形,將進一步進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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