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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通過消防、攤販、氣候變遷調適費等自治條例 將提送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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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8-16 22:18   更新日期: 2011-08-16 22:19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向文娟/高雄市報導】

為加強高雄市各地的攤販管理、消防安全,並做好氣候災難的預防工作,高雄市政府今(16)日市政會議上,一連通過「高雄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事業氣候變遷調適費徵收自治條例」與「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等相關條例。副市長李永得表示,這些自治條例對於市政發展與城市提昇相當重要,待提送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公告實施。

經發局長藍健菖指出,由於原高雄縣轄區之攤販管理,尚未有報請議會同意設置及縣府核准之合法攤販臨時集中場,因此縣市合併後,市府制訂「高雄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盼對大高雄區域的攤販集中場建立法治化的規範機制,採自主式管理。

例如六合夜市便可依此自治條例,申請延長夜市範圍;不合法的攤集場則可依規定申請合法化,市府同時也能透過攤集場的管理委員會作為窗口,對市集的環保、交通、社區環境等進行有效的管理。

而鑑於日本311大地震、台中PUB火警與現今社會發展變遷快速,市府依立法院於今年4月通過的消防法修正案,重新調整訂定「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內容包含:禁止天燈施放、瓦斯遮斷裝置施設、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與容留人數限制場所等,以彌補現有消防法令的不足,同時提昇高市消防安全。

對於企業相當關心的「高雄市事業氣候變遷調適費徵收自治條例」及「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環保局長李穆生說,相關條例乃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的衝擊,由市府與企業共同承擔的災前預防機制,將針對全市約108家溫室氣體每年排放量達1萬噸的企業,徵收氣候變遷調適費,加上空污基金與災害準備金的挹注,一併作為氣候變遷調適基金,補貼企業進行相關改善措施,幫助企業減災,對企業的衝擊有限,市府與議會已召開多次公聽會與企業溝通,待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實施。

另外,為推動高市農特產品行銷,協助日本震災重建,副市長陳啟昱自8月18日至22日將率領市府團隊赴日參加東京汐留博覽會,舉行內門火鶴與旗山香蕉的義賣,透過日本電視台(NTV)訊息播出,將義賣所得送到災民手中,希望在介紹高市優質農產的同時,也讓日本感受台灣農民的愛心與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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