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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青春專案期間查獲青少年持有、吸食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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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8-21 22:34   更新日期: 2011-08-21 22:35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林園警分局偵查隊之前因偵辦林○祥販毒集團案,而從主嫌口中意外得知有洪姓少女經常向其購買毒品開趴,警方昨日以偵辦毒品案件,欲前往主嫌口中所指洪姓少女之鳳山區租屋處,通知其能到場配合說明,經江姓少年同意開門,讓警方進入屋內後,隨即發現於洪姓少女之房間床邊矮桌及皮包內共有K他命3包及搖頭丸等毒品,依法查扣並帶回偵辦,全案警方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林園警分局偵查隊係於日前偵辦林○祥販毒集團案時,由主嫌口中意外得知,有洪姓少女經常向其購買毒品開趴,經深入查訪得知,在洪姓少女之租屋處,確實常有陌生男女出入、交往複雜,研判消息來源正確,遂前往洪姓少女租屋處欲請其配合調查及說明,由屋內江姓少年(15歲、無刑案資料)同意開門,讓警方進入屋內並表明身份後,李姓少年(19歲、無刑案資料)及蘇姓少年(15歲、無刑案資料)等2人發現警察上門後,神色慌張的急忙跑進洪姓少女(18歲、無刑案資料)及蕭姓少女(17歲、無刑案資料)等2人睡覺之房間,警方發覺不對勁,迅速尾隨進入房間內,隨即發現於該房間床邊之矮桌上散落著第三級毒品K他命2包、香菸盒1個、卡片2張、塑膠吸管1支等物,床頭櫃上另放著第二級毒品搖頭丸1顆、K他命2包,經洪姓少女同意後附帶搜索其所有之皮包,又起獲K他命1包,經帶回偵訊後,洪姓少女坦承毒品係向林○祥販毒集團所購買施用,期間訊問李姓少年(19歲、無刑案資料)時,李嫌還天真的告訴警方施用毒品,主要是為了能讓香煙感覺起來比較好抽而已,可見其對於毒品所造成以後身心的傷害,全然不以為意,足見現今之青年學子對於毒品常識的缺乏。

林園警分局提醒,毒品惡習影響身心甚鉅,持續使用毒品者極難戒絕,終其一生難以擺脫毒品的束縛,暑假期間,為免毒品戕害青少年身心,警方將持續加強掃蕩查緝各類毒品,期達「斷絕供給」與「減少需求」二大反毒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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