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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衛生局籲請拒絕違法販售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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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8-29 20:48   更新日期: 2011-08-29 20:49   天眼日報記者 方宜玲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方宜玲/雲林縣報導】

菸草經常是年輕人物質濫用的入門物,一旦開始吸菸,日後有較高的機率使用酒精及毒品。研究顯示,以每天吸一包菸的青少年為例,相較於不吸菸者,未來有3倍以上的機率使用酒精,及10-30倍的機率使用不同種類的毒品。因此,菸商每年在世界各地花費數千萬美元,用各種可能的方法有效地行銷他們的產品,努力吸引這些年輕與具潛力成為終生吸菸者的族群上鉤。

根據2010年12月美國衛生署署長發表的「吸菸如何導致疾病(HowTobaccoSmokeCausesDisease,TheBiologyandBehavioralBasisforSmoking-AttributableDisease)」報告指出,相較於成年人而言,年輕人吸食少量的菸品就會成癮,即使每週吸一,二支就可能出現成癮症狀;發育中的腦部,對尼古丁相當敏感,菸草中的成分會影響學習,且愈早吸菸者成年後愈容易成為重度吸菸者。

為因應菸品對青少年的威脅及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本縣衛生局於暑假(7月至8月)期間特別針對本縣轄內菸品販賣場所進行「商家禁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之喬裝測試」宣導,共測試100家,不合格計有77家(其他傳統雜貨店佔有55家),合格率僅達23%。

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違反者最高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其中「任何人」不只是販賣菸品的業者,包括家人、親友、同學;而「供應菸品」不單是指販賣行為,只要提供菸品,不論是販賣、贈送、分享等,都已違反規定。本縣衛生局除了加強宣導業者不要賣菸給未成年者外,也會不定時稽查,如有違法事實則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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