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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髮劑明暸注意事項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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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8-31 20:41   更新日期: 2011-08-31 20:43   天眼日報記者 鄭文琳 / 澎湖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鄭文琳/澎湖縣報導】

追求新潮的觀念不斷改變,一頭烏黑秀麗的頭髮已不再是時尚潮流的唯一選項,近年來染髮劑多元的色彩變化,使得染髮成為追求流行的時尚表現,更在年輕人中帶動一股染髮風潮,頂著五顏六色的頭髮走在大街上,已不再被視為標新立異的行為,反而成為一股潮流。

衛生局表示,目前市面上琳瑯滿目的染髮產品令人目不睱給,消費者不可不知,依衛生署化粧品管理條例規定,染髮劑屬於含藥化粧品,依規定上市前須先申請衛生署核准,取得許可字號才可上市,且依規定於外包裝需標明產品名稱、製造廠商及住址、進口上名稱及住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製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許可證字號、所含藥品名稱、含量,以及使用應注意事項等相關標示。

衛生局指出,為了確保自身的健康與消費權益,民眾最好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生產的染髮劑,且使用前還應詳閱使用說明書及注意下列事項:1.染髮前應做皮膚測試,為預防染髮劑過敏反應,染髮前應將少量藥劑塗於手腕內側或耳朵後面,經過48小時測試有無過敏反應。2.皮膚測試異常、頭皮受損、孕婦、生理期前後及特殊體質者,應停用染髮劑。3.使用前應詢問皮膚專科醫師意見。4.染髮時要戴手套。5.應遵照使用說明染髮,勿在頭髮上停留過久。6.染髮後要以大量清水沖洗乾淨。7.不要混合使用不同廠牌產品。8.避免眼睛接觸,不要將染髮劑拿來染眉毛及睫毛。9.要將染髮劑放在孩童拿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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