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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設置T霸廣告物 公德私益皆有損將強制拆除並罰款地主與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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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9-14 22:15   更新日期: 2011-09-14 22:17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永明/高雄市報導】

高速公路兩側常見違規設置大型之T霸廣告物,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中華警政研究學會九十二年針對高速公路兩側大型樹立廣告物對景觀與行車安全影響研究報告中指出,採樣受訪者中,有六成五在高速公路駕駛途中曾受兩側廣告物影響,且有高達九成之受訪者認為,T霸廣告物之內容對駕駛人行車安全造成影響。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為貫徹維護民眾行車安全,針對高速公路兩側違規設置之大型T霸廣告從100年4月28日起加以整頓,該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陸續出動大型吊車予以強制拆除,到目前為止,已拆除左營區至路竹區(337K-361K)高速公路兩側及岡山、路竹交流道附近大型T霸違規廣告物總計31座,剩下2座(南下350K+760,北上337K+700)將於近日內拆除。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大隊長余潮駿呼籲,地主、業者切勿挑戰公權力,如再於高速公路兩側土地出租設置T霸廣告物,市府將依違反建築法第九十五之三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若有拆後重建情形則依違反建築法第九十五條移送法辦,以期還給駕駛人一個安全、清爽的行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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