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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第三季與社會對話-勞工議題諮詢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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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9-16 22:24   更新日期: 2011-09-16 22:26   天眼日報記者 陳俊明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俊明/台南市報導】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為瞭解各界對勞工相關政策看法,每季辦理一次座談會,邀請相關代表與會互相交流意見,以落實勞工權益。今日(16日)假臺南市富霖餐廳永華宴會館舉辦100年度第三季勞工議題諮詢座談會,針對「勞動派遣」及「勞動基準法84條之1」二個議題進行討論,期能廣納意見作為政府規劃及因應措施之參考。

會中邀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李怡萱視察及許根魁編審;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簡建忠副教授、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謝棋楠教授、南台科技大學黃培文副教授;各總工會、各廠商協進會等理事長;以及本次討論重點之派遣公司、要派公司及適用84條之1之保全公司等相關人員。

臺南市副市長顏純左致詞時表示,長期以來事業單位已大量運用派遣勞工於生產線上,以解決勞動力供需與管理上的問題,惟勞資雙方各自有不同立場,要如何達到勞資雙方各自的期待,創造互利共生的榮景,是目前相當重要的議題。另,社會經濟發展的目的,應是要為大多數人民創造更多的利益與提升生活品質,勞工朋友期待整體勞動條件向上提升,過長的工時對健康與生活都有極為不利的影響;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應有所規範,避免過勞死之憾事再度發生。

勞動派遣的工作型態已行之有年,係事業單位因應國際競爭與產業轉型,而在人力資源運用上所採取之彈性運用策略,但因近年來派遣被濫用的情事,時有所聞,政府不能漠視勞動派遣存在的事實與保障不足的現況,因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有意透過修改「勞動基準法」,增訂勞動派遣專章,然而這究竟是一帖解決問題的良方?還是允許派遣業就地合法?即為本次諮詢座談會討論之重點。

而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係民國85年間為擴大勞動基準法之適用範圍,因應部分工作性質特殊工作者之需要所增訂,原意旨在給雇主與特定勞工合理協商工作時間的彈性,使擴大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之政策能「無縫接軌」。該規定雖允雇主與勞工就工作時間及假日等事項另為書面約定,惟必須報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始生效力。惟有鑑於法令本旨的善意遭到曲解,致部分84條之1適用人員長期處於超長工時之工作處境,造成數起「過勞」憾事。如何加以規範?甚或是否廢除該項規定?本次諮詢座談會亦有熱烈討論。

勞工局副局長余保憲表示,本次特地邀請勞、資、政三方,座談會過程相當順暢,各與會代表皆能暢所欲言,提供許多寶貴的意見,期透過勞、資、政三方不同角度,廣納各界對未來派遣關係及84條之1規範方向的建議,反應予中央主管機關作為修法之參考,促使勞資關係健全的發展,以取得平衡與和諧的工作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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