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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將接管中央移撥公路客運及計程車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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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9-25 23:18   更新日期: 2011-09-25 23:20   天眼日報記者 陳俊明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俊明/台南市報導】

配合臺南縣、市合併改制升格直轄市,台南市公車客運及計程車客運管理業務將有重大變革。

首先,公車客運部分南市境內計有79條原由交通部公路總局主管之公路汽車客運路線,符合公路法第37條規定之市區汽車客運性質,將由該局移撥至市府交通局管轄。然而因應市府組織及業務調整期程,並考量現有公車搭乘者使用習慣及保障各客運業者權益,移撥將採分階段循序方式,分別於100年(44條路線)及101年(35條路線)進行,移撥方式原則以同區域範圍內之客運路線一併移撥,屆時市區公車路線將由原本15條擴增至94條。是以,市府交通局業已著手進行公車系統整合規劃,將透過既有業者及地方訪談以蒐集各界意見,據以研擬整合方案,透過調整與整併公車路線,以發展幹、支線系統(初步規劃大臺南重要運輸走廊開行「佳里-新營」、「臺南-玉井」、「臺南-關廟」、「佳里-善化」及「臺南-佳里」等5條區域幹線公車及「臺南-新營」、「新營-玉井」及「玉井-佳里」等3線新闢區域快捷公車),提高運輸資源使用效率,及有效連結原縣、市間之公車路線,同時針對現有計費方式、票證及公車管理措施進行檢討,研擬一合理機制,以應公車系統整合後管理之需。

計程車客運管理業務按公路法規定,屬直轄市政府權責,故本府改制升格直轄市後,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及轄內監理所(站)協商後,今(100)年度計程車客運業務仍由該局嘉義區監理所及轄內監理站暫為辦理,惟自101年1月1日起除原已有辦理計程車費率審訂、招呼站與排班區規劃設置外,有關計程車車行,個人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計程車無線電臺之設立管理、輔導、評鑑、計程車共乘、計程車駕駛服務品質提昇…等各項計程車監理業務將移撥由市府交通局承接辦理,後續亦將輔導計程車發揮其小眾運輸服務功能,與台鐵、市區公車結合建構更完整大台南公共運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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