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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星該敗,強盜通緝犯連續三度栽在同一探員手裏,直呼警察叔叔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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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9-29 21:03   更新日期: 2011-09-29 21:05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何才雄/高雄市報導】

通緝犯尤○林經查有毒品、殺人、槍砲、強盜、搶奪等刑案資料,現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00年5月6日發布公共危險案通緝中;渠於94、95年間夥同其他3人於高雄縣、市等地犯下多起持刀、槍強盜及搶奪案,最高法院於98年9月30日判處徒刑9年2月確定,惟尤嫌拒不到案執行,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00年6月13日發布強盜案通緝中。

市警局刑警大隊偵六隊十八分隊分隊長雷銘芳與偵查佐盧培基於100年9月28日14時許前往高雄市苓雅區佈線查緝毒品案行經城西、永興街口時分隊長雷銘芳突見渠於94、95年間曾2次查獲槍砲、毒品案、強盜、搶奪案之尤嫌與友人正要開車離去,見機不可失立即以偵防車擋住尤嫌去路下車查緝,尤嫌瞥見有警靠近立即拔腿往興中二路之方向狂奔,兩警立即隨後以衝百米之速度加以追捕,尤嫌狂奔約50公尺後即遭均擁有柔道二段身手之分隊長雷銘芳與偵查佐盧培基由後擒抱倒地,倒地之尤嫌為免逮捕,擠出全身之力氣掙扎拒捕,造成三人全身多處擦傷,盧員隨即施以柔道壓制及關節技法將渠固定在地,此時尤嫌仍猶如溺水之人狂舞掙扎極力拒捕,雷員只好上前使出柔道鎖喉技法致使尤嫌呼吸困難全身癱軟無力反抗,兩警因係外出查案,未攜帶警用戒具,只能隨手拿取路旁之電線及撞球桿以張飛捆豬之法加以捆綁,此時被制服之尤嫌仍不甘被捕,謊報渠哥哥之姓名意圖隱匿,雷員即告知尤嫌「連同這次已是第3次逮到你了,不要再亂報別人姓名‥」,尤嫌一聽即轉頭向雷員大喊「警察叔叔冤枉,強盜案件是冤枉的‥」云云,俟同分隊支援警力到達後,前往尤嫌藏匿處渠女友林o伶之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在兩人房間內查扣毒品海洛因4包(毛重1.63公克)、電子磅秤2台、海洛因壓模器1台、已開鋒之武士刀1把、來歷不明之行動電話4支、現金9萬元整等証物。

尤嫌於94、95年間夥同其他同夥犯下高雄縣市多起持刀強盜財物之案件,其中渠與另3名同夥於94年4月間在高雄市前鎮區瑞日街以佯裝問路為由,由尤嫌持刀共同強盜開車之女被害人財物,並將女被害人捆綁棄置於後車廂,沿途再找尋其他作案之對象,最後再將車開到偏僻處丟棄並點火燒車,倖車未燃燒,被害人亦自行掙脫逃出,警方破案迄今,被害人仍心有餘悸,惶惶不可終日。尤嫌長相俊俏、個性細膩、多次通緝逃亡期間身邊均有多位女友幫渠藏匿、隱匿行蹤,致使查緝工作極為不易,渠本身沾染極重之毒癮,每天要施用2、3千塊以上之海洛因毒品止癮,更對外以販賣毒品牟利維生,全案依強盜案通緝、公共危險案通緝、違反毒品、槍砲彈藥等案件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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