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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執行「護童專案」,建立「保護孩童,人人有責」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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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9-29 21:12   更新日期: 2011-09-29 21:14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警分局為協助維護學童上、下學的人身安全,針對轄區23所小學加強執行「護童專案」工作,希望建立「保護孩童,人人有責」觀念,強化全民共同參與兒童保護,達成犯罪預防目標。

湖內警分局李德智分局長表示,該分局執行「護童專案」已有多年,每日上、下學時段,均規劃1小時由員警執行協助交通秩序及周遭安全維護,尤其針對學校最複雜之出入口及校園周邊較危險之路段,配合義交、義警等協勤民力及警察志工、學校導護媽媽及導護老師等共同執勤,維護學童上、下學之人身及交通安全。

本(29)日上午7時,李分局長並親自至阿蓮區復安國小前督導員警執勤情形,對於員警認真執行「護童專案」勤務,表示滿意。李分局長同時表示,加強執行「護童專案」工作,除要求落實維護轄內學童上、下學安全工作外,另對於防止學童遭綁架、性侵害、性騒擾案件及交通事故的發生,亦為該分局首要重點工作,同時針對在學校外逗留或落單之學童要求所屬員警加強關懷留意,適時協助防止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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