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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與未戴安全帽係交通殺手 林園警分局加強執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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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10-23 22:26   更新日期: 2011-10-23 22:28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謝美瑩/高雄市報導】

根據統計高雄市100年1至9月份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頭部重創死亡有36人,受傷也有191人,另9月份車禍死亡26人中就有8件是因為酒後駕車引起,因此警方將取締酒後駕車及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列為目前重點中的重點工作。很多民眾為了貪圖方便,騎乘機車都沒有戴安全帽的習慣,或者戴了安全帽沒有依規定扣上環扣,甚至喝酒後又開車上路,這些都是有可能造成你我生命危險的交通殺手。

林園警察分局轄區(林園區、大寮區)易肇事路段,有大寮區鳳林路、光明路、鳳屏一、二路、大寮路、縣188道路(台88快速道路下平面道路),林園區沿海路、鳳林路等路段,以上路段均已列為重點取締路段,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包括機車騎士和後座乘客,如果沒有戴安全帽將處新台幣500元的罰款,酒後駕車最高將處6萬元的罰款,勿違法作一個好市民,可免荷包損失亦可保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林園警分局為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將加強執法強度,採『攔查』及『照相逕行舉發』來取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之違規行為,酒後駕車亦列為重點取締項目,林園警分局長戴誠兵再次呼籲,『交通安全』是用路人唯一回家的路,希望民眾要配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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