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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法制處召開「100年度個人資料保護法學術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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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10-28 22:41   更新日期: 2011-10-28 22:43   天眼日報記者 田薏莉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薏莉/台南市報導】

由臺南市政府法制處主辦的「100年度個人資料保護法學術研討會」,今(28)日假臺南生活美學館舉行,市長賴清德致詞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施行,就是實現人權保障的基本精神,市府要帶頭做好對民眾資料的保護,落實對人民權益的保障。

賴市長表示,早在2004年,政府及社會各界有識之士,有鑑於個人資料遭濫用或是作為犯罪之用,所以發起「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推動,當時他身兼立委與黨團幹事長,負責法案協調,只可惜當時未能過關,遲至去(99)年5月才順利三讀通過,雖然過程諸多波折,但能三讀通過對於社會而言就是一個正面效應。市長也舉例分享,當年因治安需求,針對換發身分證須按捺指紋之政策,是他領銜提案聲請釋憲堅持反對,後來憲法解釋通過,使個人對自己的資料擁有自主權,這對於個人資料保護有了劃時代的影響,也同時保障了基本人權。

賴市長認為,政府應該要帶頭示範個人資料之保護,因為政府是個人資料的最大擁有者,像是戶政事務所、健保檔案等,都存有大量的民眾資料,政府的帶動,方能使民間企業群起效尤。同樣以治安為例,監視器的設置是否必要,應秉持以最少數量達到治安需求的前提,去建置監視器的裝設比例,以免過度侵害人民的隱私與權益,治安與人權之間應取得一個均衡點。

本次研討會邀集司法及學術各界專家學者,進行學術的研討與各國實務分享,更難得的是,邀請到司法院林錫堯及李震山兩位大法官,擔任各場次主持人。研討會的寶貴資料與成果,將集結成書,賴市長期待除了讓臺南市做為未來執行市政的參考應用外,也可以為臺灣社會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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