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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賴市長宣布應地方之需 決定設立鹽行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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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11-04 22:05   更新日期: 2011-11-04 22:07   天眼日報記者 田薏莉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薏莉/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賴市長昨日下午在永康資源回收廠宣布應地方及議員們之需,台南市府決定設立鹽行國中。都發局表示本變更案刻由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審查中,計已召開3次會議,惟因適逢縣市合併,委員對於劃設文中用地必要性及擬採區段徵收開發之政策,請市府表示意見,後續將繼續爭取內政部都委會支持本變更案。

本此簡報由都發局主導,地政局長、教育局長、水利局長列席,市議員陳秋萍、林宜瑾、林慶鎮及在地里長民眾均踴躍出席,在聽取都發局報告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報告,及議員與里長的意見後,賴市長宣布市府將設立「鹽行國中」並朝向區段徵收同步進行。

賴市長表示第一次在議會聽取陳秋萍議員質詢時即決定,按地方之請、安全需求、學生供需比等原則決定要設立鹽行國中,所有困難由他來處理。另外,市長也認為可循大橋國中的模式採區段徵收,至於鹽行國中確切位置,他表示就他個人看法宜在內,不要緊鄰將來規劃四十米的永安路,市長強調請都發局局長繼續與內政部委員會委員們溝通,在大家點頭之後,賴市長宣布臺南市府應地方及議員之請,將設立鹽行國中。

根據都發局報告表示原縣府於92年辦理永康第三次通盤檢討時,民眾陳情縱貫鐵路以北鹽行地區尚無文中用地,造成學童就學不便。經採納地方建議,遂於永安路東側劃設鹽行國中預定地。

都發局說原規劃草案擬採一般徵收方式,經原縣都委決議暫予保留,「由教育局、地政局及城鄉發展局針對開發方式進行專案評估後,再行辦理」。后考量用地取得費用高達1.5億元,資金籌措不易,為積極促進鹽行地區土地開發利用,研議以「區段徵收」辦理開發。該變更案前經重新辦理公開展覽、原縣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刻由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審查中。

另外都發局表示永安路由20米拓寬為40米,經內政部都委會第616次會審議通過,並經第624次會議決議,拓寬部分之用地經評估,若可行則一併納入整體開發範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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