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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鼠行動』查獲非法獵槍3枝 珍貴保育動物山羌2隻、山羊1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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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11-07 22:34   更新日期: 2011-11-07 22:42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何才雄/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六龜分局為保全美麗森林景緻及保護野生動物,近日全力執行「獵鼠行動」及「非法狩獵」工作,昨日再度接獲線報,與森林警察隊及屏東林管處人員共同利用深夜在桃源山區埋伏守候,查獲徐○喨、高○榮、高○義等3人非法持有自製霰彈長槍3支、霰彈20顆及保育類野生動物山羊1隻、山羌2隻等證物。

六龜分局指出,近日持續接獲線報於該分局山區林班,經常有不肖份子非法狩獵及盜伐森林珍貴林木,該分局長王欽源指示偵查隊結合轄區分駐、派出所等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查緝,由於非法狩獵者為躲避警方查緝,大多選擇深夜活動,所以該分局員警連日來利用深夜前往轄內山區林班地一帶埋伏、查緝。本月至今成果豐碩,已先後在其轄區內查獲非法盜伐森林珍貴林木「七里香」1件2人、非法獵捕保育野生動物3件5人,非法自製霰彈長槍4支、霰彈20顆並起出非法狩獵之山羌3隻、山羊2隻等證物。

六龜分局分局長王欽源表示,徐嫌等3人所獵捕之山羌、山羊均屬保育類動物,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刑責及罰金均相當重,王分局長呼籲大眾勿再隨意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以免觸法。本案經該分局偵詢後將徐嫌等3人依違反槍砲彈葯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案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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