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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酗酒輕生,警方救護通知家屬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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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11-14 23:23   更新日期: 2011-11-14 23:25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副所長邱明進、警員林鈺麒,於100年11月10日00時30分巡邏時,發現在湖內區中山路二段290號後門路旁,有一名女子倒在路中當時又下著小雨,警方怕其發現意外立即上前查處,經員警上前詢問時,發現女子滿身散發出濃厚酒味,於是搖醒該女子,惟該女子疑似酗酒過量,不勝酒力以致不知現在身於何處,並極力拒絕警方之協助,且稱不願回家,員警見其深夜大雨中獨自躺臥路中又全身淋濕,恐其人身安全發生不法之侵害,決意查明該女子身分,於是將該名女子先行帶回派出所內給予看護並積極查證其身分,經查詢後得知該名女子為王陳○貴(37年次,設籍台南市)女子,因家庭因素致心情不佳而飲酒消愁,進而有輕生念頭,員警見狀立即給予提供熱食及毛巾擦拭,並待其酒後稍微神智清醒時積極詢其年籍資料,後經查其為95年時經台南市戶政通報之遷出戶籍未報人口,警方依規撤尋並通知其子王○波致所帶回,並告知其母有輕生等情形,平時要多注意及關心,其子對於警方幫助防止其母發生危害,深獲家屬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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