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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100年 苗栗觀光成績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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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11-17 17:21   更新日期: 2011-11-17 17:22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富釧/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於建國一百年接連辦理臺灣燈會、客家桐花祭、三義木雕藝術節、舊山線鐵道文化季、海洋觀光季、苗栗國際藝術季、泰安溫泉季、苗栗國際馬拉松等大型活動,觀光人次已由去年843萬人次躍升超過1747萬人次,今年5月份高雄國際旅展苗栗參展業績較去年提高40%,11月11至14日國內最大旅展2011台北國際旅展,苗栗參展業績更創歷史新高,苗栗館共有16家業者39個攤位,總業績超過6,030萬元,成長50%,建國一百年苗栗縣在觀光人次、產值、品質及形象等各方面均有大幅的成長。

近年來苗栗縣推動觀光不遺餘力,由縣長親自領軍帶領縣府團隊及觀光產業業者,與觀光各界一起努力,創造苗栗觀光商機,提升苗栗優質旅遊形象及縣民幸福感,更務實地依據苗栗縣觀光發展的產業條件,推動旅行業獎勵組團來苗計畫、積極配合交通部觀光局及各旅行公協會參加國際旅展與交流活動,長期推動苗栗觀光的產業發展,17日由縣長劉政鴻頒贈「觀光貢獻獎」予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台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苗栗縣觀光協會、苗栗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苗栗縣民宿發展協會、苗栗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及苗栗縣觀光文化解說員協會。

為推展觀光休閒,苗栗縣政府訂定獎勵辦法,鼓勵旅行業者安排遊客到苗栗遊覽、用餐、過夜,以提升旅客參訪苗栗的人次和觀光產值,並每年兩期,依旅行社來苗遊客人次及總消費評比,前6名提供50、40、30、20、10、5萬元不等獎金。經苗栗縣政府評選小組審核後,100年第一期由鴻禧旅行社獲得第一名殊榮,獲頒獎金新台幣50萬元,為苗栗地區帶來430萬的實質產值;第二名遠流旅行社,獲頒獎金40萬元消費產值390萬;第三名台灣中國旅行社,消費產值380萬獲頒獎金30萬元;第四名南和國際旅行社,消費產值200萬獲頒獎金20萬元、第五名永航旅行社,消費產值140萬獲頒獎金10萬元及第六名非凡國際旅行社,消費產值120萬獲頒獎金5萬元,100年度第一期(1月至6月)前6名業者共帶進34,817位旅客,1,702萬觀光產值。

另外,苗栗縣亦推動「海外人士組團來苗獎勵計畫」獲得旅行業及觀光產業的高度認同,本計畫舉凡旅行社組7人(不含當團司機、領隊及導遊)以上海外人士團來苗用餐達每人新臺幣200元以上且安排於苗栗住宿者,得依該團住宿夜數申請每人每夜補助住宿金額新臺幣500元整。截至100年度10月底止共吸引35,625位海外人士組團來苗用餐、住宿及觀光,來苗消費用餐及住宿金額約4,512萬元,確實達到鼓勵旅行業者組海外人士團來苗觀光之功效。

苗栗縣長劉政鴻指出,苗栗縣全縣都在拼觀光,無論是交通、治安、環保、農業、衛生、建設、文化、教育、醫療、產業等都必須齊頭並進,才能營造苗栗縣優質的旅遊環境,讓來苗的遊客被苗栗感動,讓縣民居住在幸福、繁榮且有榮譽感的縣市,2012年苗栗將以「璀璨苗栗」為主題,加強觀光品牌行銷,增進平日觀光消費,努力維持觀光亮眼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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