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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警分局邀請改裝機車業者法律宣導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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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11-19 20:50   更新日期: 2011-11-19 20:52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向文娟/高雄市報導】

有鑑於青少年為尋求刺激及發洩參與危險駕車,其騎乘車輛之頭燈、車尾燈、排氣管、消音器設備多有變更改造之情事,而行駛於道路上呼嘯而過,讓民眾有不良之觀感,為了能有效防制危險駕車行為,讓民眾感受行車安全及還給民眾寧靜的生活空間,新興警分局於16日10時許,假新興分局禮堂邀請轄內改裝機車業者辦理法律宣導座談。

依據新興警分局查獲之案例,大多數從事危險駕車的青少年,都知道危險駕車是違法行為,卻仍然將危險駕車當作成是一刺激、好玩的遊戲,雖然每年因為危險駕車而導致殘障甚或死亡者不下數十起案例,但並沒有讓這一些青少年有所警惕,反而甘願冒著危害自己或他人生命的危險,去從事違法的危險駕車行為;青少年從事危險駕車行為,其騎乘機車之頭燈、車尾燈、排氣管、消音器設備多有變更改造之情事,為保護青少年,本分局懇請各汽、機車修配(出租)業者拒絕提供改裝車輛服務,並勸導青少年不要危險駕車;如少年因危險駕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改裝業者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第1項之規定,以成人幫助未滿18歲之人犯罪論處。

新興警分局長鄭明忠特別呼籲各家長,平時應多注意子女在外交友狀況及行為活動,並勸導子女勿參與危險駕車或駕駛改裝車輛,以免肇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終身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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