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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高速公路管制規定 苗警局規劃交通疏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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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12-28 15:44   更新日期: 2011-12-28 15:45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苗栗縣報導】

依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01年春節疏運計畫,自101年1月21日(小年夜)至29日(初七)每日凌晨零時至7時國道雙向各收費站暫停收費,現有開放路肩措施照常實施,並增加開放7至19時國3南下大溪至龍潭、北上霧峰至中投、竹林至關西路段;另1月26、27日(初四、五)國1埔鹽系統至平鎮系統實施入口匝道封閉,並於9至15時北上國1高雄端至內壢、國3九如(屏東)至大溪實施高乘載管制(南下不實施且管制期間仍收通行費)等交通管制策略,苗警局將規劃執行各項配合管制措施。

針對國道實施高乘載管制措施,縣內1月26日(初四)、27日(初五)9時至15時,管制國1北上三義、苗栗、頭份交流道、國3苑裡、通霄、後龍、大山、竹南、西濱、香山交流道;高速公路局將設置相關標誌,以強化各交流道、聯絡道、替代道路之導引,期能發揮整體路網的疏運功能,警察局將於上揭管制路段(口)及相關聯絡道路,預計部署警(民)力242人次,加強指揮疏導。

前揭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乘載3人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客車(客貨兩用車)、大客車及計程車(含空車)駛入,其他車輛(包括大、小貨車)一律禁止進入。另中國石油及台塑石油公司油品之制式油罐車輛、郵局郵務車輛、地方政府所屬之垃圾車(僅限車身噴繪有地方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字樣)、駕駛或乘客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之小客車(客貨兩用車)可不受管制進入。

警察局於100年12月23日召開101年春安工作「交通順暢」及春節連續假期交通疏導暨宣導作為期前整備會議,曾局長特別指示務必強化交通疏導管制措施,做到不塞車、不打結、強化疏導、行車順暢、一路平安終極目標,將於12月份道安會報提案請道路主管機關對縣內易肇事路段,除依規定應有之標誌、標線外,持續改善增設交通安全設施,俾增進用路人行車安全防護。

並於春安期間(101年1月17日22時至2月7日24時)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等3項惡性違規行為嚴格取締,加強執法強度,達成A1類事故零發生的目標,呼籲鄉親朋友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營造平安快樂之春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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