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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內警分局加強執行「反賄小蜜蜂」宣導,建立「檢舉賄選,人人有責」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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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1-05 22:56   更新日期: 2012-01-05 22:58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謝美瑩/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警分局為加強101年第13任總統、副總統暨第8屆立法委員賄選查察工作,希望建立「檢舉賄選,人人有責」觀念,強化全民共同參與查賄工作,特比照民間推廣方式組成「反賄小蜜蜂」宣導,達成查賄預防目標。

湖內警分局李德智分局長表示,反賄選宣導具有輔助查察賄選功能,特依市政府警察局規劃執行「反賄小蜜蜂」宣導專案,,該分局共分配有路竹區2組、湖內區、茄萣區、阿蓮區、田寮區各1組合計6組、每組3人共有18人,依據轄區特性,每日均規劃8小時由宣導員在各轄區大街小巷來回執行宣導,宣導內容重點有:法務部檢舉電話:0800-024099轉4、高雄地方法院地檢署:07-2519538、湖內警察分局:07-6932155等專線檢舉電話,檢舉獎金:總統副總統最高新台幣1500萬元、立法委員最高新台幣1000萬元,鄉土釐語:「賣票是阿呆、買票抓區關」等警示性耳語,期許本次大選沒有賄選傳聞發生。

昨(4)日上午10時,李分局長並親自至路竹區路竹菜市場前督導宣導員執勤情形,對於宣導員在強烈寒風中認真執行「反賄小蜜蜂」宣導勤務,表示非常滿意,感謝各宣導員努力付出。李分局長再次強調,本次大選查賄專案湖內警方將結合檢察機關、調查局等有軍單位,全立查察賄選,維護一個公正環境,保持民主基本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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