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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為選舉投票日,當日結婚新人請於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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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1-07 23:25   更新日期: 2012-01-07 23:26   天眼日報記者 吳正男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正男/嘉義市報導】

第13任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01年1月14日舉行,嘉義市東、西區戶政事務所人員當日將至各投票所協助選務工作,當日僅部分人員留守負責選舉名冊查詢事項,因辦理結婚登記需一併辦理換發國民身分證,為確保選舉資料之正確性,選舉當日結婚之新人請配合提前於前三個辦公日內(11日至13日)攜帶雙方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照片(最近2年內)1張及結婚書約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依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前項指定之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之辦公日。」,結婚新人提前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辦理結婚登記並不影響權益,請民眾安心。如有相關問題請電嘉義市政府民政處戶政科(電話:2221385)或東、西區戶政事務所(東區:2226330、西區:283182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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