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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任意棄置斃死豬將予以重罰 請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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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1-08 22:19   更新日期: 2012-01-08 22:20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 澎湖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明政/澎湖縣報導】

農曆春節為國內肉品消費旺季;屠宰場、肉品市場為因應年節民眾對於肉品之需求,將增加禽畜宰殺量以滿足民眾所需。為避免畜禽下腳料等廢棄物遭不法份子流出供民眾食用。環保局提醒業者,產出之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清理及申報。另畜牧場所產生之斃死畜禽切勿任意棄置於場外,養豬場產生的斃死豬屬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規定),依法應由養豬業者自行於場內掩埋、焚化,否則應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業者代為處理,並應依循合法途徑清理及申報,不可交由非法業者清理;而受委託載運廢棄物之清除業者,也應確實將廢棄物載運至合法處理廠(場)處理,並依實申報,避免流入市面,危害人體健康。斃死豬絕不可任意棄置,以免污染環境衛生,環保局將加強查緝,如發現有違反情事,查證屬實將會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以罰款,請各養豬戶維護產業的永續經營,妥善合法地處理斃死豬與廢棄物、並加強推動場外周邊綠化美化,以塑造養豬產業在社會上的環保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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