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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選委會進行選票點發作業 籲民眾投票當日勿從事助、競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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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1-13 23:10   更新日期: 2012-01-13 23:12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進入最後階段,高雄市選委會昨天於左營區公所舉辦選票點發作業,主任委員吳宏謀特地前往巡視,並慰勞辛苦工作人員。他強調,此次選舉依選罷法規定採嚴格標準,投票所附近100公尺內將設立「容易受罰警示區」,籲請民眾勿從事助、競選活動。

第13任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月14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市選委會昨天特地於左營區公所舉辦選票點發作業,並由原高雄市11區先行展開集中點領,其餘27區則因幅員廣闊,由市選委會分四條路線押送選票至各區公所,再由區公所點發給投票所主任管理員及監察員。

關心選票點發作業,市選委會主任委員吳宏謀昨天在監察小組召集人孫立展、總幹事林淑娟、副總幹事陳寶德等人陪同下前往會場巡視。吳宏謀指出,此次選舉依照選罷法規定,將採取嚴格標準,市選委會於投票當日將在投票所附近100公尺內設立「容易受罰警示區」,期能公平、公正、公開完成本次選舉。

吳宏謀強調,投票當日將要求警察同仁於投票所附近30公尺內,嚴格取締民眾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等行為;同時30至100公尺內,若發現可疑狀況,如佩戴及穿著印有候選人姓名、號次字樣或政黨名稱之衣物、旗幟,或擺設茶水攤招待茶水、香菸、檳榔等行為,將依法舉發制止,一旦違法將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籲請民眾多加留意,勿從事助、競選行為。

市選委會也再次提醒民眾,第13任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期為1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屆時請攜帶投票通知單、身分證(返國選舉人請攜帶有效護照)、印章前往指定投票所,並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的圈選工具圈蓋選舉票,凡蓋私章或按指印者,皆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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