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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仁武警察分局宣導春節期間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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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1-15 23:48   更新日期: 2012-01-15 23:49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永明/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警察分局宣導春節期間用路人安全駕駛及目前重要交通執法措施,分別為『年節尾牙酒後不開車、不闖紅燈』、以及『春節期間交通疏導管制措施』等議題。

提醒駕駛朋友,勿酒後騎乘機車或開車,最近年終尾牙、聚餐因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相當多,為了降低車禍的發生,警方在這段期間會加強規劃取締,請民眾千萬不要酒後駕車,並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及乘坐計程車。經統計100年仁武分局轄區(仁武、大樹、大社、鳥松區)易酒駕肇事路段前十名計有仁武區鳳仁路、仁雄路、澄觀路、高楠公路、高鐵路、大社區中山路、和平路、學府路本館路等,其中仁武區澄觀路、鳥松區中正路各發生13件最多,仁武警分局長張博文呼籲,上述路段警方將加強巡邏並列為執法重點,民眾行經這些路段請小心慢行,特別注意行車安全。

有關酒駕之處罰規定去年已修法加重罰責,駕駛人經檢測結果,其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2款規定標準(即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5以上)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前段規定,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駕駛人經檢測結果,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5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11以上,即認為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標準,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依最新修法: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春節自1月21日至1月29日共計9天連假,仁武分局轄內有大樹佛光山佛陀紀念館、義大世界、大社觀音山及澄清湖等名勝風景區,尤其佛光山佛陀紀念館剛開幕沒多久(去年12月25日),每日前往參觀禮佛民眾相當多,前往車輛大部分為遊覽車及自小客車,佛陀紀念館周邊雖有規劃遊覽車及自小客車停車位,為避免塞車,請勿在佛陀紀念館車輛入口處下車,因車位有限(遊覽車約500位;自小客1500位),為了讓行車動線更順暢,仁武分局將規劃台21線部分路段禁止迴轉,另外請前往的聽眾朋友不要違規停車,自小客車可停放靠近台21線旁的堤防路(佛陀紀念館對面),警方將加派警力維持附近交通順暢,請駕駛朋友聽從警察指揮依規定停車。

今年義大世界為紓解人潮,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規劃學城路設置大眾運輸專用道,供大客車及計程車通行,民眾可多加利用接駁車,以避免塞車。另外大社觀音山是民眾假日踏青爬山的好地方,春節連續假期警方也會加派警力交通疏導;澄清湖風景區周邊道路也會規劃警力加強交通疏導與巡邏勤務讓民眾平安歡度春節假期,快樂出門,平安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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