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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分局呼籲 自2月1日起,汽車上路前、後座務必繫上安全帶,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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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2-01 23:56   更新日期: 2012-02-01 23:58   天眼日報記者 黃月貞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月貞/高雄市報導】

立法院已於100年4月22日三讀通過「後座乘客需繫安全帶」之增修條文,並將於101年2月1日起開始嚴格取締,為加深民眾守法觀念,落實「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新政策之推行,小港分局於101年1月31日15時派員於漢民、二苓路口,加強執法宣導,藉以落實本項工作施行。

小港分局長呂玉川表示,警方除持續利用各種集會活動場合進行相關交通宣導外,藉以吸引民眾注意和達到防範效果,讓民眾感受到警方對此項工作的重視,並將於嚴格取締未戴安全帽、闖紅燈、酒後駕車、逆向行駛等惡性交通違規,對於易發生車禍肇事路口加強巡邏等策進作為,落實執行交通整理勤務以減少事故發生,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並建立民眾遵守交通安全觀念,確保大家「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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