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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湖內警分局專案小組查獲改造槍械工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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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2-03 23:35   更新日期: 2012-02-03 23:36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男子王OO涉嫌從事改造槍枝販售並擁槍自重,警方歷經數月跟監、蒐證,日前由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洪檢察官瑞芬指揮警方專案小組兵分數路對王嫌居住等處所進行搜索,起出2支改造手槍、子彈49顆(含達姆彈2顆)、火藥並起獲相關改造工具、槍械零件等物,王嫌並依法逮捕,移送法辦。

湖內警分局專案小組表示,因接獲線報指稱有一王姓嫌犯平時改造槍枝販售並擁槍自重,四處與人結怨並嗆聲「不爽就放鞭炮」,經報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洪檢察官瑞芬指揮,並由該分局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八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及第六分局組成聯合專案小組共同偵辦,案經長期跟監、蒐證,終於在101年2月2日進行收網行動,專案小組計於王嫌居住等處所進行搜索,查獲改造手槍2支、子彈49顆(含達姆彈2顆)、火藥3小包(含紙共重2.64公克)、彈匣1個、模型彈10顆,並起獲相關改造工具及槍械零件六角板手、通槍條、強力單響炮(底火共計150粒)、電子游標卡尺、電子磅秤、手槍撞針、撞針彈簧、尖嘴鉗、斜口鉗、彎口尖嘴鉗、方口鉗、平口鉗等物,而據以帶案偵辦。

警方專案小組目前對王嫌是否售出之槍械數量、流向及是否另涉有其他非法案件,刻正擴大偵辦中。全案於調查後將王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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