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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信同窗坑很大 研究生騙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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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5-20 15:24   更新日期: 2009-05-21 08:27   天眼日報記者 彭添褔 / 新竹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彭添褔/新竹市報導】

本案嫌疑人阮○軒與被害人「陳○南」係新竹縣某高中同班同學,畢業後已多年沒有聯絡,偶然在新竹市某私立大學碰面,才知道阮嫌與被害人又在同一學校讀書,然阮嫌已經是該大學研究所二年級學生,被害人則在大學部四年級就讀,偶遇後阮嫌曾開口向被害人借款新臺幣2萬元,惟遭被害人拒絕,竟設局以『假車禍方式』訛詐被害人新臺幣12萬元,到案後仍不見悔意,直呼為何警察要找上他。

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員警接獲民眾報案,即著手調閱相關資料,發現阮嫌與「車禍」對方當事人「張証程」早就熟識,查覺案情並不單純,深入追查整起車禍案件,原係嫌疑人「阮○軒」覬覦被害人「陳○南」家中生活富裕,與同案嫌疑人張○程、蕭○峰等人謀議由阮嫌先行與被害人陳國南共同喝酒後,由蕭嫌騎機車載張嫌共乘,見被害人陳某酒後騎乘機車搭載阮嫌行經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一段某工地路口之際,故意碰撞該車輛後假裝跌倒受傷,而阮嫌則在旁以報警將得不償失等語,說服被害人陳某同意給付渠等新臺幣(以下同)12萬元,供蕭○峰、張○程等2嫌自行就醫並修復車輛,致被害人陳○南因而陷於錯誤,誤以為自己酒駕肇事,而陸續給付渠等新臺幣8萬8千元。阮嫌食髓知味復向被害人聲稱:渠先向地下錢莊借款4萬元代為賠償,已衍生利息1萬元,被害人才驚覺已深陷阮嫌等人圈套之中。

本案犯嫌阮○軒與被害人係同窗摯友,不知珍惜這份情誼,反而背離倫常訛詐錢財,令被害人十分感嘆心寒,新竹市警察局局長李金田呼籲:如有民眾遭受不法侵害,應鼓起勇氣向警方舉報,警方定竭力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之安全,使社會更加安寧和樂,對犯罪之人絕不辜息,希有犯案念頭之人切勿向公權力挑戰。警方同時呼籲如有上述類似案情之被害人可直接向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報案,該隊定本保障合法、取締非法之精神,保護被害人之安全並積極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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