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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下手行竊 北部販賣贓車 高市監錄系統建功 使竊嫌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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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2-17 09:05   更新日期: 2012-02-17 09:06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打擊犯罪,警察人員應當責無旁貸,尤其是攸關人民財產安全之各類竊盜犯罪,更是高市全體警察同仁全力查緝的目標。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接獲情資,得知高市前鎮區有一機車竊盜集團犯案多起,並以「南偷北售」之方式,造成高市多位市民財產損失。

市警局承辦人員利用高市建置之監錄系統進行布建、蒐證數月餘,取得相關事證後,研判分析犯罪集團模式,係由北部車行業者先行購買取得合法車籍資料,將合法車籍交由南部竊車集團,並囑咐針對前述合法車籍資料上登載之廠牌、樣式及顏色等著手行竊,再由南部竊車集團分工囑咐竊車車手下手行竊所需之贓車藏放,復利用時間於藏放處所進行車身、引擎號碼改(變)造及鑰匙發動系統之更動,俟整部贓車完整改(變)造後,遂將贓車牽往機車託運行,以「南車北送」之方式交付北部車行業者,再由車行業者銷贓,賣予不知情之消費者,以牟取不法暴利。

而承辦人員獲該起情資後,遂立即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與市警局三民第一分局偵查隊聯繫共同偵辦,一舉於101年02月15日聯合瓦解該竊車集團上游銷贓及下游竊盜、改(變)造相關可供辨識號碼之不法管道,展現南北合作打擊犯罪之力量。

竊車集團之不法分子盜取同車型、廠牌之機車後,改(變)造引擎及車身號碼,再販售予不知情第三者購買,並造成不知情購車者之損失;為遏止此種攸關民眾交通工具之犯罪被害情形持續發生,市警局蔡局長俊章上任後即嚴格要求所屬各單位加強汽車竊盜及解體場查緝,以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及保障民眾財產權益。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在此提醒全體市民:根據調查,如無車庫,最好能加裝防竊設備(如遙控防竊會警報器之類),此對竊賊具有嚇阻作用,另防竊設備應裝在不易被發覺的地方,而線路應通過車身夾層部不易被發覺,同時也可防止被竊賊破壞。並呼籲市民朋友協助警方共同維護高市治安,攜手營造一個安全、和諧、健康、快樂、友善的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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