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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府說明城鄉風貌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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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2-25 09:45   更新日期: 2012-02-25 09:4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 嘉義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福生/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政府爭取內政部營建署101年度「臺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共獲核定29案,補助總經費6,800萬元,經通盤諮詢環境景觀總顧問團隊專業意見後,決定由最適當單位執行,並未考量其他非技術因素。

縣府綜合規劃處說明,此一爭取補助作業是經縣府及各鄉鎮市公所共同向內政部營建署提報,自100年政4月起歷經五階段提案審查及決審會議,迄101年1月奉營建署正式核定,歷經長達九個月。

縣府表示,經查內政部營建署101年度「臺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劃」(政策引導型)相關補助作業規範,並未規範核定補助案件須由原提案單位執行,因此在內政部營建署尚未核定前,部分鄉鎮如已自行完成工程設計及委外監造工作,因有違城鄉風貌申辦作業先後順序部分,將請各執行單位及該公所依行程序妥為因應。

另有關竹崎鄉各項觀光、城鄉風貌建設,縣府統計近3年來共核定17案,總金額7,240萬元,與其他鄉鎮市相較不遑多讓。縣府說,竹崎地區係屬本縣「台三明珠」觀光發展計畫重要節點,其瑰麗美景及懷舊村里風貌未來將會是本縣重要觀光遊憩據點,縣府將陸續投入更多資源以展現竹崎地區特殊風貌,整體規劃發展用意希冀各界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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