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警消新聞 > 養生館暗藏春色 逼良為娼難逃法網

養生館暗藏春色 逼良為娼難逃法網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2-02-25 10:07   更新日期: 2012-02-25 10:09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左營分局文自所於101年元月14日接獲民眾申請撤銷失蹤人口協尋案,表示渠女兒已返家。現場適有支援選舉安全維護勤務之偵查隊同仁,遂主動趨前關心,詢問該名女子失蹤期間生活經濟狀況,見其情緒激動、言詞閃爍,認其中必有隱情。在警方及家人連續多日關心、慰問,終能突破該女子心房,而娓娓道出遭恐嚇、脅迫並強押至雲林縣虎尾一帶賣淫,渡過一段慘無人道之性剝削日子。

根據左營分局偵查隊深入調查,被害女子因待業中,於100年9月與網路認識之友人(即嫌疑人謝○輝)和議從事網拍牟取差價利益,惟竟遭謝嫌以網拍投資慘賠,積欠債務為由,於同年10月間利用被害人涉世未深、懵懂無知之弱點,介紹至渠友人(即另嫌疑人黃○熙)位於雲林縣虎尾鎮之某按摩店上班,經謝嫌與黃嫌雙方對談後,當日即由黃嫌配偶柯○芸駕車載被害人欲前往某汽車旅館,途中被害人獲悉係前往「做全套」,雖強烈表明不願從事性交易,惟柯嫌不予理會,強行駕車載往旅館,被害人因身分證件、手機、錢財均遭謝嫌強行取走扣住,處於人生地不熟及求救無門之恐懼中,當天竟被性交易達6次,且分文未取。

嫌疑人謝○輝及其配偶黃○婷竟把被害女子當成搖錢樹,被害人不願順從,謝嫌即拿出手機,揚言恐嚇將手機內性交易錄影檔案播放,並稱:「不與他人從事S及逃跑,就散播出去讓人知道,把你的名聲弄臭..我一定要給你死及知道你家人、男友住址,一樣給他們死,找一些黑道大哥..」(多次以此方式逼迫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心生畏懼下被屈服。謝嫌配偶(黃○婷)明知被害人係遭脅迫、恐嚇、監控、違反其意願、難以求助之困境下,逼迫從事性交易,除協助在其現住處(雲林縣虎尾鎮北平路)監控被害人行動,亦曾駕車載被害人往、返按摩店從事性交易工作。

左營分局分局長謝榮隆獲報本案後,至為重視,因本案涉及「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刑法「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罪」等罪章,立即指示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務必瓦解此行徑惡劣之人蛇集團。案經專案小組蒐證、調查後備卷向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聲請搜索票2張、拘票4張,於昨(23)日全國大掃蕩期間,與楠梓、虎尾分局共同偵辦本件人口販運(性剝削)案件。涉案嫌犯謝○輝等4人均陸續拘提到案,另帶回已領有本國籍身分證之越南女子3名(證人),詢據證人坦承該養生館係以按摩為幌子,實際有從事接客賣淫情事,全案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刑法妨害風化、恐嚇、妨害自由等罪章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