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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家出走三天,經警協助返家,再添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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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3-02 00:06   更新日期: 2012-03-02 00:08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謝美瑩/高雄市報導】

湖內分局一甲派出所巡佐吳南劍、警員曾永順執行巡邏勤務,於101年02月28日09時00分許,在高雄市路竹區大同路運動公園內廁所前,發現五名青少年聚集,其中一名少女陳○○(女、14歲、住高雄市岡山區)已離家出走三天,經警通知其父陳○○到一甲派出所領回其女,但陳父稱目前在上班無法馬上領回女兒,並表示請警方留置該女至下班後領回,經警方告知後將陳女帶到派出所安置,其間警方提供午餐、晚餐及茶水給陳女食用,於當日18時許陳父下班後至派出所領回女兒,陳父對於警方適時幫忙相當感激,也感受到警方為民服務的溫暖。

湖內警察分局長李德智表示:員警主動關懷、為民服務,展現警察親民愛民行為,主動積極認真的表現,幫助民眾需要幫助的人,積極塑造警察新形象,足為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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