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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01年度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第1次聯繫會報並表揚評鑑績優之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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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3-08 00:13   更新日期: 2012-03-08 00:15   天眼日報記者 吳達人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達人/雲林縣報導】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落實在地老化理念,雲林縣政府社會處配合行政院推展「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業務,以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餐飲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為主軸,鼓勵對老人提供照顧關懷的績優社會福利團體或社區發展協會擬定計畫自主提案,以推動預防照顧服務,延緩老化,促進老人身心健康為目的。

截至101年2月底雲林縣共設置58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含功能型)。為提升雲林縣據點服務能力,依內政部評鑑項目縣府於100年9-10月辦理「100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評鑑」,評鑑結果共有5個優等、19個甲等1級(89-85分)、18個甲等2級(84-80分)(如附表),並於昨日假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6樓禮堂辦理101年度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第1次(1-3月)聯繫會報中除研討相關議題外並辦理評鑑績優據點表揚,表揚單位計有5個優等據點及37個甲等據點,頒發評鑑績優據點獎牌、獎狀及績優單位獎金與補助款,補助金額如下:

(1)評鑑優等據點:縣府補助業務費每月最高3,000元1年3萬6,000元、志工相關費用每月最高2,500元1年3萬元、獎金3萬元,合計9萬6,000元。

(2)評鑑甲等1級:縣府補助業務費每月最高2,500元1年3萬元、志工相關費用每月最高2,000元1年2萬4,000元,合計5萬4,000元。

(3)評鑑甲等2級:縣府補助業務費每月最高2,000元1年2萬4,000元、志工相關費用每月最高1,500元1年1萬8,000元,合4萬2,000元。

蘇縣長感謝各位理事長、總幹事、暨所有據點幹部、志工朋友無怨無悔的付出,並勉勵大家再接再厲,持續推動,以嘉惠更多社區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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