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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藥品多留心 確保藥效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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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4-05 23:53   更新日期: 2012-04-05 23:55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明政 / 澎湖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明政/澎湖縣報導】

依據衛生署委託研究「民眾用藥安全調查」的報告顯示,有60.60%的民眾,將藥物放置在陰涼乾燥處、12.80%放在臥室、3.70%放在廚房、2.80%放在浴室,其他地方則占21.40%。藥品不當存放,極可能讓藥品療效降低、變質、變色,吃下肚不但不能治病,還可能因此傷身或延誤病情。

從醫院領回各式五顏六色的藥丸或瓶瓶罐罐的藥水,該如何正確儲存才能確保藥品療效及品質呢?

衛生局長鄭鴻藝表示,保存藥品最重要的原則是:避光、避濕、避熱。藥品最好存放在乾燥且陰涼的環境,例如:暗處的抽屜。不可存放在潮濕、悶熱或陽光直射的地方,如浴室、廚房、窗邊等。需要放置冰箱的藥品,要和食物分開保存。藥品應放置在原有的包裝內,內服及外用藥最好分開保存,以免混淆。保留說明書與原包裝,以易於辨識其有效日期與參考其用法、用量。如有不確定藥品資訊者,則請勿留存。

鄭局長提醒,由於藥品特性及劑型上的差異,以致於可能有不同的儲存條件及使用方法,因此使用藥品時應詳細閱讀藥袋,或藥品包裝上的注意事項及使用說明,並詢問藥師。有些民眾習慣將藥品領回後,將藥品分裝到藥盒內,這時需注意,如果該藥品是容易吸濕潮解者,則不可分裝。民眾如對藥品的使用或保存有疑慮時,應詢問專業藥師人員,以確保使用藥品的品質安全與有效。

鄭局長指出,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的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發生不良反應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的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如果發現藥物不良品時,也要立即向衛生署建置的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通報,藥物不良品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recall.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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