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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環境衛生及觀光發展 台東縣府呼籲農民與業者確實遵守生禽畜糞使用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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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4-05 23:56   更新日期: 2012-04-05 23:57   天眼日報記者 呂芳芳 / 台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呂芳芳/台東縣報導】

台東縣因為種植釋迦、薑及其他經濟作物,農民為節省成本,使用生禽畜糞施肥,而造成環境蚊蠅孳生及臭味橫溢,影響居住環境及民眾生活品質,致抗議事件不斷,甚至阻礙台東縣觀光產業之發展。

有鑑於此;為維護環境衛生、民眾訴求及台東縣觀光產業,責成業務相關單位研商訂定「台東縣稽查違法使用、販賣、運送及貯存生禽畜糞執行要點」,並於100年10月14日以府農畜字第1003044582號函公布生效。要點中明確規範農地所有權人、肥料販賣業者、禽畜糞代處理業者及畜牧場負責人,若使用、貯存、運輸及販賣生禽畜糞,致惡臭及蚊蠅孳生,則逕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一仟二佰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或肥料管理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另也針對生禽畜糞之源頭畜牧場做管理,畜牧場之禽畜糞未處理而運出則依畜牧法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若畜牧場處理過之禽畜糞未與果農簽訂「再利用合約書」,以掌控流向,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六仟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台東縣政府訂定之「台東縣稽查違法使用、販賣、運送及貯存生禽畜糞執行要點」,雖然無法禁止農民使用或強制沒入生禽畜糞,可是一但使用生禽畜糞致蚊蠅臭味發生,則可依法令規定處罰,在此呼籲本縣農民及相關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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