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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衛生局抽驗端節貨品發現2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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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5-25 18:50   更新日期: 2009-05-25 18:51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 嘉義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福生/嘉義縣報導】

「五日節」將至,為讓大家買得放心、吃得安心,歡度佳節!嘉義縣衛生局自上個月底積極展開各食品加工廠及市場粽類食材衛生安全抽驗工作,截至25日有2件菜脯被檢出防腐劑超量,衛生局並籲請民眾踴躍檢舉不法,一起為大眾身體健康把關。

衛生局長鍾明昌指出,這次抽驗的物品包括粽子(肉粽、素粽)及粽葉、菜脯、香菇、蝦米等常用食材,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甲醛、亞硫酸鹽、螢光增白劑等,總計抽驗53件。

檢驗結果,泉利農產食品-珍珠脯(含苯甲酸:1.292g/kg)、世澄食品工廠-客家碎脯(含苯甲酸:1.106g/kg)2件不合格(苯甲酸超量-水分含量25%以上之蘿蔔乾,苯甲酸限量1.0g/kg以下,違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鍾明昌表示,「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是行政院衛生署公布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中之防腐劑,添加於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長,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但食入過量易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嘔吐或拉肚子,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建議每日容許攝取量(ADI)為每公斤體重5毫克。

此外,部分鹼粽業者為了減少粽肉與粽葉間的黏著性,強化粽肉本身的口感與彈性,常於煮粽水中添加有害人體健康的違法添加物-硼砂(進入人體內經消化器官分解,會產生反應物)、硼酸(不易被排出體外,長期蓄積體內會引起食慾不振、消化不良、抑制營養吸收,嚴重者將導致循環系統障礙、休克、甚至死亡等不良反應)。

鍾明昌特別提醒業者及民眾不要使用可能危害人體健康之添加物,並推薦在鹼粽製造過程中可改用合法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來取代「硼砂」外,同時呼籲消費者選購產品時,應將販賣場所環境衛生及製造流程納入考量,並注意包裝是否完整,顏色、氣味是否有異常,以確保產品衛生安全(歡迎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食品,服務專線05:3620613藥物暨食品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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