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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復康巴士服務新制上路 提供民眾每週4單趟免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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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5-16 00:29   更新日期: 2012-05-16 00:31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江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江/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復康巴士服務辦法政策說明座談會,今日(15日)下午在市府舉行。社會局曹愛蘭局長表示,為回應民眾殷切期盼並提升復康巴士服務品質,市府已訂定「臺南市復康巴士服務辦法」,整合原臺南縣市收費制度的優點,除解除復康巴士設籍限制、擴大服務對象至短暫性行動不便者、延伸服務區域至嘉義高鐵站外,針對有就醫需求的民眾,更提供每週4單趟免費接受復康巴士服務的額度,期藉此維護身心障礙朋友與行動不便者的社會參與權益。

曹愛蘭局長指出,原臺南縣、市本身存有幅員與交通資源數差異的現況,導致民眾使用復康巴士的需求樣貌不甚相同,而合併後,政策規劃更應秉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永續經營的原則加以思考,因此,社會局積極整合原臺南縣、市民眾使用復康巴士的經驗,希望在民眾福利最大化與衝擊最小化的情況下,提出一個最切合民眾需求的服務辦法。

新的服務辦法重點包括:服務對象不再限制需設籍台南市或要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針對因中風或車禍意外導致短暫性行動不便、需搭乘輪椅的一般民眾,也可以申請使用復康巴士;再者,為維護如新營、後壁區民眾的權益,復康巴士服務範圍延伸至嘉義高鐵站,曾文溪以北地區的身心障礙民眾如需搭乘高鐵,再也不用捨近求遠;最後,為保障身心障礙朋友與行動不便民眾的就醫權利,民眾每週將享有4單趟免費使用復康巴士就醫的福利,低收入戶民眾另加碼2單趟,以舒緩經濟負擔。

針對新制對民眾可能產生的衝擊,社會局也已研擬配套措施,例如在規劃優惠趟次時,已考量民眾平均用車次數,針對超出補助的趟次,採台南市計程車收費1/3計價,共乘者更再享對折優惠,再者,社會局也會積極轉介民眾使用失能老人交通接送服務或合格醫療院所的交通車服務,希望將對民眾的衝擊降到最低。

新制預計在5月中將發布,並於發布日當日起第3天正式實施,倘民眾對於復康巴士服務辦法有任何問題,可逕洽社會局,洽詢專線為2991111轉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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