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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個人及團體投入環境教育工作 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地方初選即日起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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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5-31 17:49   更新日期: 2012-05-31 21:50   天眼日報記者 曲天佑 / 花蓮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曲天佑/花蓮縣報導】

為鼓勵個人及團體投入環境教育工作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地方初選即日起受理報名

為倡導環境教育工作,行政院環保署舉辦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活動,地方初選報名作業亦自即日起開始;為辦理地方初選,花蓮縣環保局也特別訂出地方遴選要點,將選出各組前三名及優等獎進行獎勵,獲得各組初選第一名者,將可代表本縣參加全國競賽。各團體或個人有意參選者,可向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中心報名。

為鼓勵民間團體、民營事業、各級學校機關、公營事業單位、社區、個人投入環境教育工作,「國家環境教育獎」將分為兩階段進行甄選,初選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獎勵共分團體、民營事業、學校、機關、社區與個人六組,獲得地方初選的前三名及優等獎可獲得獎勵,各組第一名則可參加全國競賽,獲得國家環境教育獎特優的團體或社區單位,可獲得獎金一百萬元,個人特優也能獲得獎金十萬元。

環保局長鮑明鈞表示,為配合環境教育法實施,以及縣長傅崐萁打造花蓮成為「低碳觀光城市」的縣政理念,縣府團隊不僅在今年元月七日成立了全國第一座環境永續教育中心;為辦理國家環境教育獎地方初選作業,也特別訂出地方遴選要點,足見本縣對環境教育的重視。

鮑局長特別呼籲在本縣環境教育推展有功的團體及設籍於本縣的個人能當仁不讓、踴躍參加這次地方初選活動,藉此鼓勵更多團體及民眾投入推動環境教育工作的行列,也希望透過這些團體及民眾的參與,落實本縣成為低碳觀光旅遊的幸福大縣。

花蓮縣環保局提醒民眾,地方初選作業從即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受理報名,七月開始進行地方初選作業,歡迎對環境教育推展有實績的單位及個人報名參賽;代表本縣參與全國競賽獲獎的團體或個人,行政院環保署將頒予獎金及獎座以茲鼓勵。團體與社區特優獎,可獲獎座及新台幣100萬元,優等獎為獎座及新台幣20萬元;個人特優獎可獲獎座及新台幣10萬元,優等獎為獎座及新台幣2萬元;民營事業、學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積超過50%之財團法人之特優及優等獎均可獲頒獎座。

報名資料可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全球資訊網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項下載使用。歡迎有意願參賽的團體或個人,可在6月30日前將上述規定之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花蓮市中美路68號,花蓮縣環境永續教育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國家環境教育獎及地方初審資料」即可。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向環教中心鍾先生諮詢,電話03-835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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