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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說明6月23日端午節適逢星期六是否補假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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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6-08 16:56   更新日期: 2012-06-09 00:40   天眼日報記者 胡文湘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胡文湘/台中市報導】

連日來很多勞工來電洽詢或以e-mail詢問,6月23日端午節適逢星期六是否補假,依勞委會函釋如果勞資雙方約定的例假日是星期六,而且事業單位是依勞基法規定實施隔週休二日,則今年6月23日端午節適逢星期六應補假一天。如今年6月23日星期六不是勞資雙方約定的例假日,該日屬勞資雙方約定之一般非出勤日者(即休息日者),則無需補假一日;該日原排定為工作者,應休假一日,但如要求勞工於上開休假日工作,除應經勞工同意外,工資並應加倍發給。

如事業單位原已配合週休二日之實施,經勞資協商同意將6月23日端午節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則該日已成為工作日,就沒有補假問題;又勞資雙方約定工作時間為二週80小時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端午節並未與其他工作日對調,星期六、日皆為例假日者,則今年6月23日端午節適逢星期六應補假一天。

本市勞工朋友如有勞動法令之疑義,歡迎電洽勞工局,電話(04)22289111轉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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