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廢潤滑油解除列管 環保局加強輔導查核

廢潤滑油解除列管 環保局加強輔導查核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2-06-27 00:01   更新日期: 2012-06-27 00:02   天眼日報記者 梁朝琴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梁朝琴/台南市報導】

環保署今年解除廢潤滑油回收,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為加強廢潤滑油流向管理及再利用,自今年6月起針對機車行、汽車維修廠等廢潤滑油產源執行輔導查核,督促業者依據法令規範處理廢潤滑油,以免造成污染。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由於國際原油價格持續上漲,廢潤滑油回收處理體系補貼費率逐漸喪失經濟誘因,環保署評估廢潤滑油可回歸市場機制,無需補貼,公告自100年7月1日起取消廢潤滑油回收清除處理補貼,並自101年1月1日起解除應回收廢棄物列管。

環保局表示,廢潤滑油依產源區分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家戶產生的廢潤滑油,應交由機車行、汽車維修廠及加油站的廢潤滑油回收站回收。機車行、漁船及非屬事業所產生的廢潤滑油,則應依環保署訂定的廢潤滑油再利用管理方式,以及地方環保局報准的廢潤滑油清除處理計畫及分類、排出規定,將廢潤滑油交由取得許可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清理機構,或交由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再交合格的廢潤滑油再利用機構處理。

環保局指出,工廠、加油站、汽車維修廠、廢車拆解業或其他指定事業所產生的廢潤滑油,應委託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送交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合格的廢潤滑油再利用機構處理。

環保局說,環保署將針對機車行、汽車維修廠、工廠、廢車拆解業及漁會等單位產生的廢潤滑油量及流向進行問卷調查,查核廢潤滑油清除、處理及再利用申報數量前5大機構的營運現況,協助廢潤滑油回收業及處理業辦理轉型。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