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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身障鑑定與需求評估將上路

社會局與衛生局共同採取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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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7-02 16:55   更新日期: 2012-07-03 01:07   天眼日報記者 江秋妹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江秋妹/台中市報導】

新制身障鑑定與需求評估將上路 社會局與衛生局共同採取因應措施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將於11日正式上路,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精神將納入我國現有制度中,原鑑定項目除身體功能及結構外,新增「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兩項;而原本由醫師鑑定後即可核發身障手冊,也將改為鑑定醫師與鑑定人員共組專業團隊負責。社會局表示,新制將比舊制更能發揮協助身障者的功能。

目前全臺中市約有11萬名身心障礙者,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為配合新制實施,將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將自今年7月11日起三年內,針對新申請、申請重新鑑定及原本領有手冊但有註記有效日期者等三種對象,共計22,162人,受理其進行新制鑑定。

第二階段則預定自104年7月11日起四年內,針對原本持有永久有效手冊的身障人士進行新制鑑定,人數共計88,723人,依據新規定,此類通過鑑定者自領有新手冊後,每五年須辦理換證一次。

社會局長王秀燕2日於市政會議中說明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她表示,這次新制的改變可說是空前的,原本身障鑑定制度較偏重醫療,新制則將身障人士的「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均納入評估項目之中,並與原本的醫療因素加以整合。同時,鑑定人員也由個別醫師,改為醫師加鑑定人員的「醫療團隊」辦理。醫院鑑定完畢後,再送由社會局進行手冊核發及身障者後續協助的綜合評估。

王局長指出,為簡化民眾取得證明的流程,社會局規劃「一般流程」與「併同辦理」兩種方式讓民眾選擇,選擇一般流程者,先到鑑定醫院中進行鑑定,之後再由社會局依鑑定結果到申請人家中或工作場所進行其他評估。一般流程在時間安排上較有彈性,可免除申請人等待時間。

若選擇併同辦理,則需至7家特約醫院進行鑑定,由鑑定醫師與鑑定人員共組專業團隊進行評估作業。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長王麗馨提醒申請人,因為各醫院安排鑑定時段均不同,醫師也無法指定,因此建議民眾優先選擇一般流程,可節省寶貴時間。

目前臺中市共有22家鑑定醫院:中國醫大附醫、臺中榮總、中山醫大附醫、澄清平等院區、澄清中港院區、署立臺中醫院、大里仁愛、臺中仁愛、林新、署立豐原醫院、國軍臺中總醫院、大甲李綜合、光田、童綜合、臺中慈濟、維新、靜和、澄清復建、宏恩龍安分院、清濱、清海、陽光精神科醫院。

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這22家鑑定醫院都已完成相關訓練,作好因應新制上路的準備,其中,中國醫大附醫、臺中榮總、中山醫大附醫、署立臺中醫院、署立豐原醫院、大里仁愛、童綜合等7家醫院,更提供「併同辦理」服務。她說,預定明年將再輔導7家鑑定醫院加入併同辦理,擴大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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