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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隊長徐聰沐當選第45屆苗栗縣模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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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6-04 18:05   更新日期: 2009-06-04 18:09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隊長徐聰沐當選第45屆苗栗縣模範警察

交通隊隊長徐聰沐當選98年第45屆苗栗縣模範警察,徐隊長係中央警官學校行政警察學系45期畢業,於69年6月28日初任警職,服務28年資深績優,歷任巡官、分駐所長、組長、督察員、戶政事務所主任、局員、隊長,考績(成)列甲等26次,達總年資5分之4以上(23次)。

當選98年第45屆苗栗縣模範警察主要優良事蹟:主辦及執行苗栗縣警察局93至96年春安工作(春節連續假期)期間交通指揮疏導工作績優,除獲內政部警政署評列績優單位、獲滿級分之優良成績外,對於各項交通疏導勤務之規劃均能秉持事前詳細規劃溝通,提升勤務執行效能,勤務期間並能犧牲假日隨時上線警廣即時路況報導,連續假期期間塑造優質行車環境,獲得所有用路人對於苗栗縣交通疏導上ㄧ致之讚賞,更因為徐隊長的努力,使苗栗縣自94年起連續4年榮獲交通部頒發全國交通業務最高榮譽的「金安獎」7座。

*交通隊隊長徐聰沐甄選事蹟:

督辦主管交通業務行政院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專案歷年成績優異,91至97年來交通部公開表揚獲頒交通最高榮譽金安獎9座,臚列於下:

91年執行行政院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交通工程小組、綜合管考小組第1名。

94年執行行政院院頒「砂石車安全管理方案」全國第1名。

94年執行行政院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執法小組全國第1名。

94年執行行政院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團體成績第3組第2名。

94年執行行政院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交通教育小組全國第1名。

94年執行行政院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綜合管考小組全國第1名。

95年執行行政院院頒「砂石車安全管理方案」全國第1名。

94、95年執行行政院院頒「砂石車安全管理方案」連續2年全國第1名,指定辦理全國「砂石車安全管理方案」研討會,。

95年執行行政院院頒「酒後駕車防制專案」乙組優等。

二、主辦及執行本局93至96年春安工作(春節連續假期)期間交通指揮疏導工作績優,連續4年均獲內政部警政署評列績優單位、獲滿級分之優良成績,對於各項交通疏導勤務之規劃均能秉持事前詳細規劃溝通,提升勤務執行效能,勤務期間並能犧牲假日隨時上線警廣即時路況報導,連續假期期間塑造優質行車環境,獲得所有用路人對於本縣交通疏導上ㄧ致之讚賞。

(一)連續3年(93、94、95年)獲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績效評核特優、優等著有功績。

(二)積極爭取經費,95至97年春節連續假期執行維護交通順暢安全成效卓著,獲本縣政府頒發團體工作獎勵金,慰勉執勤員警(民力)辛勞。

三、服務28年資深績優,歷任巡官、分駐所長、組長、督察員、戶政事務所主任、局員、隊長,考績(成)列甲等26次,達總年資5分之4以上(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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