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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呼籲民眾拾獲犬隻應送交動物之家,以免吃上刑法的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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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7-18 00:13   更新日期: 2012-07-18 00:14   天眼日報記者 梁朝琴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梁朝琴/台南市報導】

民眾拾獲不明犬隻,應送交動物之家,如果未依法送交,恐怕會吃上刑法的侵占罪,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李朝全處長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如果未依法送交,恐吃上刑法的侵占罪。

動物之家對民眾送交的犬隻將會掃瞄犬隻身上是否有晶片,並依晶片號碼所登記的資料儘速通知飼主將犬隻認領回去。如果飼主未依限領回犬隻,將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而未致有破壞生態之虞。」可處新台幣15仟元以上75仟元以上罰鍰。

飼主如有已辦寵物登記之犬隻遺失,應於事實發生後五日內,自行上網申報遺失(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網址http://www.pet.gov.tw/),或檢具寵物登記證明,向寵物登記機構申報寵物遺失,並親至動物之家找尋;已辦理寵物登記的者如飼主住居所異動,飼主應於一個月內檢附寵物登記證明等文件,向寵物登記機構申請變更。動物防疫保護處再次提醒飼主務必注意這些細節,可讓遺失犬隻更易找到主人的機會,重回溫暖的家。

對於民眾認為送入動物之家的犬隻均會撲殺一事,李朝全處長表示,除了因罹患惡性傳染病、重症或是其他緊急狀況的犬隻依法緊急處理來解除疫病傳染的問題及疾病所致的痛苦之外,其他犬隻均會視犬隻健康及行為狀況儘可能供民眾認領養,並為提供被認養的犬隻有免費施打71疫苗、狂犬病疫苗、植入晶片、寵物登記以及免費絕育等等優惠措施,可節省約3仟元的費用。

李朝全處長表示,為了提高南市動物之家收容犬隻的認養率,不但於假日辦理寵物認養會,並率先全國首創推動畜牧工作犬計畫,於去(100)年度共預約推廣1052頭犬隻到畜牧場擔任工作犬,成功地為犬隻找到另一個出路,並帶動民眾踴躍參與動物認養行列,今年統計至6月份認領養數已經比去年同期成長37%。李處長同時呼籲民眾如要飼養犬貓可至動物之家認養,本市的動物之家住址及聯絡電話如下動物之家善化站:臺南市善化區東勢寮1-19號電話:06-5832399;動物之家灣裡站:臺南市南區萬年路58092號,電話:06-2964439,開放時間為週二至週六,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半至4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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