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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由市府撥用代管 盡速規劃司法文化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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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7-18 00:29   更新日期: 2012-07-18 00:31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議員郭國文偕同文化資產管理處有形文化資產組組長傅清琪、文化局文化建設科技正梁晉榮,以及嘉南藥理科技大學陳信安教授,前往歸仁看所守會勘原台南刑務所中央台,郭國文要求,文化局應盡速與法務部商討中央台由市府撥用代管,並編列預算,將中央台移回原址,整體規畫周邊司法文化建築,形成司法文化園區。

原台南刑務所建築被拆除了97%,中央台則為僅存的3%,被遷移到歸仁區台南監獄與看守所後方,郭國文表示,原台南刑務所中央台雖屬法務部資產,但先前已了解所方意向,不反對中央台交由市府撥用代管。

郭國文表示,在第三次總質詢時指出,串聯司法文化建築群:原台南地方法院、台南刑務所合宿、台南刑務所所長宿舍、台南刑務所要道館以及台南刑務所中央台,形成「司法文化園區」,獲得賴清德市長採納,但五月總質詢至今滿兩個月,仍不見文化局對此案的後續規畫,才會主動邀集文化局實地會勘。

陳信安教授表示,原台南刑務所中央台是1904年建造,屬「賓夕凡尼亞式」放射狀監獄建築,作用是同時監控多處牢房,原址位中西區和意路南側廣場用地,1987年搬遷至現址,保留木造、磚造、鐵欄杆以及不同型式的牢房,據文化保存價值。

文化建設科技正梁晉榮表示,司法文化園區的計劃已完成,包含參照國外實例與現在環境的評估,近期由文化局長向議員報告。

有形文化資產組組長傅清琪表示,原台南刑務所中央台是百年建章,但是否列為文化資產,則需交由古蹟評議委員會審定,至於歷史調查以及搬遷工程,未來將編列預算處理。

郭國文要求文化局,盡速審查登錄原台南刑務所中央台為文化資產,並追加預算採撥用代管模式將中央台移回原址,整體規畫周邊司法文化建築,且將「司法文化園區」列入下半年與明年工作重點,更要求文化局提高文化資產保存預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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