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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快速道路開放250CC以上重機行駛,路邊停車格8月1日起開放重機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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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7-25 23:32   更新日期: 2012-07-25 23:34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配合中央法令,從7月1日開始,2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也可以上高架快速道路,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高雄市從7月1日開始,配合中央法令修正,同步開放2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大中快速道路(西向:文川路至翠華路;東向:翠華路至華夏路)、台88快速道路(鳳山交流道至竹田端)等2條高架道路,不過提醒,大型重型機車的罰則,也將比照小型汽車,不可超速、隨意變換車道,取締開罰都比照小型汽車的規定。

96年起,高架快速道路只開放5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不過從今年7月1日開始,高雄市包括大中快速道路(西向:文川路至翠華路;東向:翠華路至華夏路)、台88快速道路(鳳山交流道至竹田端)等2條高架道路,開放250CC以上重型機車,也可以行駛高架道路上,高雄市交通局表示,提醒騎乘大型重型機車騎士,行駛高架快速道路時,應遵守速限、全天開亮頭燈、穿戴全面式或露臉式安全帽、禁行路肩、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及應保持安全距離等規定。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條文修正後,大型重型機車也會比照小型汽車適用行駛規定及處罰規定,包括行駛路權及規範都有所變動,例如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不得在機車停等區內停留等;重機不用二段式左轉,可行駛於禁行機車之快車道。

自今年8月1日起,高雄市公有路邊、路外收費停車場開放小型車停車位供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依現場公告小型車之收費時間、方式及費率標準收費。一個小型車停車格限定僅供一部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停放時依路緣順向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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