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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紀公司作掩護,吸收無業輟學少年當車手 假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身分,專門詐騙老婦得手千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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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2-07-28 23:45   更新日期: 2012-07-29 00:27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九分隊在高雄地檢署鳳股陳檢察官建州指揮下,查獲詐騙集團首腦張○信及車手陳○○、莊○○、戴○○、洪○○、歐○○、李○○等輟學少年,當場起獲偽刻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大印2枚、偽法務部高雄地檢署服務證1枚、現金新台幣6萬餘元、人頭手機、第三級毒品K他命等,經警詢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犯罪嫌疑人張○信於高雄市三民區以經營「潘○拉經紀公司」作掩護,以高獲利吸收無業、輟學少年陳○○、莊○○、戴○○、洪○○、歐○○、李○○等人,夥同大陸地區不知名人士共組詐欺集團。今(101)年2月起,由嫌疑人張○信與大陸地區詐騙集團共犯接頭,由大陸地區共犯以大陸電話撥打被害人住處電話,謊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因偵辦案件懷疑被害人涉案,將派人前往收取其身分證、金融存摺、印鑑等物保管,再由張嫌指揮少年陳○○冒充檢察官,佩帶檢察官識別證並出示偽造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分案調查證物清單」等物,取信被害人後收取其金融存摺及印鑑,另少年莊○○、戴○○、洪○○、歐○○、李○○等人則分工配合擔任把風、提領贓款等犯行,取得金融存摺及印鑑後隨即至不特定金融機構,盜領被害人數十萬元至120萬不等之金額(被害人數及詐騙金額尚清查估算中),得手後即由少年陳○○將詐騙所提領金錢全數交由主嫌張○信,再由張嫌將詐騙所得ㄧ成之金額,交由少年陳○○自行分配給參與詐騙之少年做為酬勞,其餘九成則由張嫌自行處理,嫌疑人張○信及陳姓少年等7人,顯涉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

案經報請高雄地檢署陳檢察官建州指揮本局刑警大隊偵三隊、苓雅分局偵查隊等共同偵辦,於本(7)月26、27日兵分多路,於相關處所執行拘提及搜索,拘提張嫌及共犯陳姓少年等7人到案,當場查獲詐欺案等相關證物,全案調查後分別移請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少年法院偵辦審理中、並持續清查被害人及詐騙之金錢流向。

此時正值暑假打工期,本局刑警大隊在此呼籲各家長,應注意子女暑期打工之工作性質,勿為歹徒利用,從事不法,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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