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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男子酒駕自摔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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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6-06 19:49   更新日期: 2009-06-06 19:50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苓雅警分局三多派出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昨日前在苓雅區三多路與英明路口,見年輕男子騎乘機車自摔受傷。遂予以攔查,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全案偵訊後移請偵辦。

綽號「拔樂」男子秦0生〈37歲〉自稱找不到工作脾氣暴躁,前往二聖路、復興路口海產店與朋友喝啤酒,約喝3瓶後酒脾大開,改以烈酒暢飲。大概於凌晨1時20分離開。因急於回家,才冒險騎乘機車回家,不料不勝酒力自摔,整個身體往路邊滾動,有如「拔樂」在地上滾動。自嘲還好綽號叫「拔樂」,才保住一條寶貴生命。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8萬元,他後悔表示,得意忘形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陳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有民眾告知,於三多路有一男子騎乘機車自摔,情況危險有擦撞路人之虞。經攔檢發覺時男酒氣沖天,經施予酒測,酒測值每公升竟高達1.03毫克。研判一般喝啤酒量,至少要喝20瓶以上。

分局長邱銘光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廣大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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